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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知识问答
    (承接上期)
    九、什么是企业年金里的“五种人”?
    答:国家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市场化运营,交由国家人社部公布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年金管理人进行管理。为了相互配合、制约,将管理人分为四个角色,分别是受托人、账管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加上委托人(企业和职工)共有“五种人”。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仅有一个受托人、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可以根据资产规模大小选择适量的投资管理人。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
    (一)委托人:委托人是信托的设立人,在信托法律关系中将自己的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企业和职工是年金计划的委托人;
    (二)受托人: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股份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的受托人为中国建设银行;
    (三)账户管理人:是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根据受托人提供的计划规则为企业和职工建立账户、记录缴费与投资运营收益、计算待遇支付和提供信息查询等服务的专业机构。股份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的账户管理人为中国建设银行;
    (四)托管人:是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机构。股份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的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
    (五)投资管理人:是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根据受托人制定的投资策略和战略资产配置,为企业年金计划受益人的利益,采取资产组合方式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管理的专业机构。中铁一局企业年金计划的投资管理人是:泰康资产、太平人寿。
    十、各子、分公司实施企业年金的条件有哪些?
    答:(一)五个基本条件:
    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企业盈利并完成股份公司或中铁一局核定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3、企业主业明确,发展战略清晰,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和年金支付能力;
    4、人工成本承受能力较强。企业具有相应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不得因实行企业年金制度造成人工成本大幅度增加,从而影响企业竞争力;
    5、基础管理规范,民主制度健全。
    (二)三个具体条件:
    1、连续三年盈利;
    2、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按规定支付职工工资。
    十一、各子、分公司暂停缴费、恢复缴费和欠费补缴的规定有哪些?
    答:(一)中铁一局财务合并报表亏损,中铁一局机关次年暂停企业年金缴费;所属子、分公司财务报表亏损,次年暂停企业年金缴费。
    (二)子、分公司企业年金支付困难,经职代会或职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表决同意后,报中铁一局企业年金管委会批准后次月起暂停缴费。
    (三)子、分公司当年连续或累计两个月未能按时足额缴费的,次月起暂停企业年金缴费;待其补清欠缴费用后,再向管委会申请恢复缴费。
    (四)企业缴费暂停时,职工个人缴费同时暂停。企业年金恢复缴费,暂停缴费期间的企业年金不予补缴。
    十二、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的条件有哪些?
    答:中铁一局的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自愿申请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一)职工所在机关或子、分公司已加入中铁一局企业年金计划;
    (二)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三)已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在中铁一局(含股份公司)工作满一年。
    职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须填写《职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申请表》,经本单位核准后方可加入,申请表存入职工档案管理。
    十三、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一)参保职工的权利:
    1、对其个人账户信息拥有知情权;
    2、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领取或转移个人账户资金的权利;
    3、自愿加入和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的权利。
    (二)参保职工的义务:
    1、授权企业从本人工资中代扣职工个人缴费;
    2、授权企业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合同;
    3、遵守实施方案的规定。
    十四、职工退出企业年金有哪些规定?
    答:参保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退出企业年金计划:
    (一)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个人申请要求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的;
    (三)符合企业年金领取条件并领取完毕的。
    十五、企业年金的资金筹集有何规定?
    答:股份公司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资金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5%,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不低于企业为其缴纳部分的1/4(相当于个人缴费基数的1.25%),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0%。
    经中铁一局企业年金管委会会议确定,中铁一局企业年金各缴费单位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企业缴费比例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5%,个人缴费比例为职工个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25%。以后可根据股份公司相关规定和中铁一局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缴费比例。③
    (中铁一局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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