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讯 6月6日,在上海市合作交流系统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大会上,中铁一局上海分公司被授予第十八届(2015-2016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这是上海分公司第二次荣获上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继2013年荣获上海市合作交流系统第五届(2011-2012年度)“文明单位”以来,公司党委就确定了上海市级“文明单位”的创建目标,并制定了详细的创建规划,以“努力创建上海市文明单位、促进企业科学化发展上水平”为主线,以《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为准绳,紧密结合生产经营、企业党建、文化建设、社会责任等方面,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经过积极申报,认真做好网站风采展示,上传各项创建工作材料、社会责任报告及自评等程序,顺利通过了考核评审,连续两届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
(特约通讯员 彭剑虹 通讯员 王文昱 马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