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做出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决策部署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国防军事方面的法律,也是党和国家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的第一部深入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法律。
为了贯彻落实《国防交通法》,2017年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通知”【国办发(2017)58号】,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陕西省、中国中铁战备办公室相继发文要求企业学习宣传贯彻。按照局主管战备工作领导指示,现以问答形式分三期对主要内容进行普及宣传,让中铁一局全体员工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全面促进中铁一局交通战备工作持续向前发展。
一、出台《国防交通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国防交通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军队“能打胜仗”的双重支撑,是军民深度融合的重要领域,对于富国和强军都具有基础性甚至是“生命线”意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十分重视国防交通工作,1995年2月24日颁布《国防交通条例》,对于加强国防交通建设、保障国防活动顺利进行,发挥了历史性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军事斗争准备的全面推进,国防交通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利益引导机制不够完善,公民和组织参与国防交通工作的权利义务调整方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国防交通工作的实际需要。二是军地之间仅靠沟通协调,缺乏稳定性和权威性,形不成持续的工作合力,需要依法规范和统筹。三是为适应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要求,亟待提高战略投送能力,加强这方面的力量和制度建设尚无法律依据。四是平战转换机制不够完善,不利于将国防交通潜力迅速转化为战时和平时特殊情况下的保障能力。制定一部基础性、全局性、综合性法律,解决国防交通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十分必要。
二、《国防交通法》有哪些亮点?
答:与1995年颁布的《国防交通条例》相比,《国防交通法》在五个方面进行了充实完善:一是贯彻了军民融合发展的国家战略。二是增加了国防交通规划、战略投送、会商制度、平战转换、战时组织指挥等新的内容。三是完善了市场导向、政策支持、利益引导、责权利统一、激励与约束等工作机制。四是明晰了经费保障、国防运输运价确定的原则,突出和完善了民用运载工具贯彻国防要求的法律规范。五是进一步调整了国家与组织、公民的关系。
三、制定《国防交通法》贯穿了哪些基本原则?
答:《国防交通法》制定主要贯穿以下三项原则:一是贯彻军民融合发展国家战略。建立利益引导机制,强化市场导向作用,调动公民和组织参与国防交通活动的积极性,为促进交通运输领域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是着眼发展战略投送能力。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明确军队、政府、企业、公民各方在国防交通活动中的权力和义务,规范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和政策制度,促进骨干在军、主体在民、一体保障的现代战略投送体系的加快构建。三是与相关法律相衔接。坚持以宪法和国防法为基本依据,与相关法律协调衔接,将长期以来国防交通工作的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
四、《国防交通法》分多少条内容?
答:《国防交通法》共9章、60条,对国防交通管理体制、国防交通规划、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交通工程设施建设和民用运载工具建造贯彻国防要求、国防运输、国防交通保障、国防交通物资储备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加强国防交通建设,提升战略投送能力,促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保障国防活动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五、《国防交通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答:《国防交通法》是专门规范国防交通活动的基本法律,适用于道路、水路、航空、管道、邮政等领域的建设、管理和资源使用活动。
六、《国防交通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国防交通管理体制机制。二是规范国防交通的主要活动。三是明确国防交通活动的主要保障条件。
七、根据《国防交通法》的规定,国防交通活动的军民深度融合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在交通领域贯彻军民融合战略思想,是起草国防交通法最为重要的一个指导思想。这部法律从政策原则到体制机制、组织程序、技术措施等,通篇都贯彻了军民融合思想,在法律层面实现交通领域全要素、多系统、全过程的军民深度融合。
在大政方针上,明确规定国家坚持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高国防交通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能力。
在规划中,规定要兼顾国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防交通建设规划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在交通工程设施建设和民用运载工具建造中要贯彻国防要求方面,增加国防功能修建的项目应当与交通主体工程(装备)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在满足国防需要的前提下,应当为经济活动提供便利。
在国防运输方面,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有关交通运输部门按照统一计划组织,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当为国防运输提供相关保障。国家以大中型运输企业为主要依托,组织建设战略投送支援力量。
在国防交通保障方面,从方案制定到组织实施,由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进行。国防交通储备物资既用于国防,也可用于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等。
八、《国防交通法》对战略投送力量建设有何规定?
答:该法规定“国家以大中型运输企业为主要依托,组织建设战略投送支援力量,增强战略投送能力,为快速组织远距离、大规模国防运输提供有效支持。”明确了建设骨干在军、主体在民、军民融合、一体保障的战略投送力量体系,进一步确立了战略投送支援力量建设的法律定位,是新形势下国防交通建设的重中之重。
(待续)
(中铁一局战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