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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刍议
李兴中
    当前,随着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各类问题和矛盾不断凸显,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但另一方面,有些同类问题却反复出现,屡禁不止。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老问题不改,新问题不断,同类问题越查越多、越改越多。笔者就此不揣浅陋啰嗦如下:
    一是从质量上认识不清。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监督检查方向跑偏,“抓了芝麻,丢了西瓜”,以“伪问题”充当“真问题”,导致问题质量不高,主要停留在面上,缺少对深层次问题的梳理,尤其是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不多。这主要是缺乏“发现问题的敏锐、正视问题的清醒、解决问题的自觉”。有些监督检查坚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不明确,错误地将问题的“个数”统计为“类数”,人为地减少了问题的存量,在权衡上、取舍上自由量裁,反映出对检查成果的尊重不够,缺少敢说真话、实事求是的精神。
    二是从整改上落实不力。有些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以下不为例”代替整改或者“就事论事”,忽略了整改工作的“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事项整改,是针对问题本身实施的整改;第二个层面是举一反三整改,是对照发现问题进一步开展自查,对在类似业务或环节中存在的同类问题实施整改;第三个层面是源头整改,是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角度,针对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实施整改,对发生频率较多或较为普遍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并加强执行力度。
    三是从问责上处置不严。有些还存在没有变“宽松软”为“严紧硬”,缺少敢啃硬骨头、敢涉险滩、敢向多年积存顽瘴痼疾开刀的勇气和魄力。在问责上,往往见事不见人,见人不见责,与“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的要求相去甚远。主要表现为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案双查”落实不力,对职能部门监管责任问责缺失,对给企业造成经营损失的未责令做出经济赔偿,等等,致使通过问责倒逼有效履责,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用日渐式微,长此以往极易陷入“破窗效应”的怪圈,企业各级管理者不可以不慎!(作者单位:中铁一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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