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十九大从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政治高度,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当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背景下,要确保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企业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在各子分公司和工程项目得到全面坚决的落实,就必须始终坚持“五个着力”,履行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重大政治责任。
一、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确保责任传递到最基层
要按照中国中铁第四次党代会和项目党建现场会的有关部署,切实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工程项目。在党建工作方面,党组织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要把党建责任传递到最基层,传递到党支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逐级签订责任书、逐级报告、逐级约谈,逐级检查考核,要通过签订责任书传递责任压力,通过定期报告掌握履职尽责情况,通过约谈督导责任落实,通过检查考核不断压实责任。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实做细,从上到下做到最基层。
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纪委书记要协助党委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纪委要强化对所属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力度,要定期约谈所属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基层党组织、纪检组织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带一级,从中铁一局纪委做起,加强对全系统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推动履职履责到位。
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好“廉洁意见回复关”,尤其是各子分公司纪委要在项目主要领导的配备上加强把控,重点关注政治意识和廉洁从业,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执行上级制度规定、党政会签、廉洁从业等监督力度。要督导工程项目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基本作用”等最基本的方面抓起,切实解决好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切实根除项目“顽疾”,防控项目管理“风险点”
随着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子分公司特别是工程项目部已成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问题频发、廉洁风险隐患丛生的“重点领域”。目前,基层项目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比较突出。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不容乐观,各类廉洁风险和违规违纪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遏制。各级党委、纪委必须把项目部作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来抓,通过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示范工程”活动,确保项目党风廉政建设有人管、有人抓,关键岗位有人盯、有人查。一是完善项目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分层级建立工程项目廉洁风险台账,开列风险清单,明确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对劳务队伍选用、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签订、结算审批等腐败易发高发环节监督,明确细化权力清单,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项目廉洁风险分析、报告和预警,减少人为操作因素和空间。二是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各项纪律要求,特别是明确严禁违法转包分包工程、违规选用劳务队伍、违规采购物资设备、违规超验超付、违规发放奖励等行为。要加大对项目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快查快办,通过纪律规范项目管理人员行权用权,堵住各种违规违纪倾向和苗头,最大限度维护项目利益不受侵蚀。三是坚决查处制度悬空、责任虚化弱化、执行若有若无、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坚决查处小金库账外账、与协作队伍不干不净、滥发奖金、顶风违纪搞“四风”、招投标不遵守规定,违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行为。加大对亏损项目问责力度,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刹住项目亏损找借口、找客观、不追责的歪风。要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把项目管理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有效防控项目管理的廉洁风险。
三、切实强化后台管控,对准职能部门“再监督”
强化“再监督”是纪检监察组织深化“三转”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的重要手段。中国中铁第四次党代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履行“监督再监督”职责,加大对不执行、选择性执行、虚假执行、乱执行等行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言出必随、政令畅通。一是必须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对机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特别是监管职责的监督上。通过对问题的剖析,以一线管理问题倒查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胡作为等问题,督促后台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充分发挥法人“后台”监管作用。二是切实督导子分公司加强机关后台建设。子分公司班子成员和机关部门要强化对企业改革发展负责、对分管领域和业务系统负责的思维模式。健全以风险管控为导向、内控流程为载体、授权管理为约束、规章制度为保障、内控评价为手段、信息系统为支撑的覆盖全公司,贯穿各层级的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切实解决“重授权、轻监督”,“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等企业管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将监督“人”作为“再监督”的核心,主要加强对中铁一局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子分公司领导人员履责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等追责方式,打好“组合拳”,强化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通过“监督再监督”,倒逼其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的要求履行好监督职责。
四、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坚持从严从速“遏增量”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党中央持续释放出执纪问责“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惩治极少数。坚决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而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并且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交织的,是重中之重。坚决查处工程项目投资决策、物资采购、劳务分包、财务管理、选人用人、境外经营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优先查处。二是教育大多数。要按照《中铁一局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导意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层层设置防线,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要通过强化日常监督惩戒,给党员干部“紧紧弦”;强化党纪党规教育,给党员干部“补补钙”;强化批评自我批评,让党员干部“红红脸”;强化干部履职约谈,让党员干部“亮亮丑”;强化重点对象约谈,让党员干部“醒醒脑”;强化廉洁风险约谈,让党员干部“出出汗”;强化“四风”问题提醒,让党员干部“聚聚神”;强化纪律审查教育,让党员干部“照照镜”,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三是要建立健全中铁一局、子分公司职能部门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组织的制度,注重通过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审计监督、财务监察、巡察巡视等渠道发现工程项目涉案线索。四是严格分清是客观因素导致出现的问题,还是主观失职渎职行为,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既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也要保护改革创新者、支持履责担当者,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切实聚焦政治巡视,持续警示震慑“不敢腐”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并将“实现巡视全覆盖”写进了新修订的《党章》。着力聚焦政治巡视,就是要在政治高度上进一步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一是要紧盯子分公司和工程项目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开展巡察,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重点,使被巡察单位真正把巡察工作当成“政治体检”和消化存量的过程。二是要督促接受巡察的子分公司党委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落实整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自己分管范围内存在的问题主动认领整改责任,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巡察发现问题在子分公司和工程项目得到全面彻底整改。三是要健全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送与处理机制,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原则,持续提升巡察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