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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楔子”扎得更牢更深
——中铁一局混凝土外加剂集采工作总结与探索 王朝友
   
  外加剂是混凝土中除水泥、河沙、碎石、粉煤灰四种基料外的第五种重要材料。近十年来,随着公司发展质量的不断提升,各单位对钢材、水泥、地材、油品等建筑材料的采购和使用基本做到了量价受控。但在对外加剂的采购和使用的管理能力上,无论是在采购价格,还是在使用数量方面,依旧存在不受控的局面。
  为摆脱材料采购不受控的被动局面,从2014年开始,通过深入调研,在公司领导的指示下,鼓励扶持中铁一局工贸公司建立生产基地,开展外加剂业务,先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各种管理规定和办法,采取现场调查和效能监察等措施,全力推进该公司涉足外加剂市场,在以降低施工总成本为宗旨的同时,也增加了中铁一局附属产业的产值和效益。几年来,通过工贸公司自身努力和各单位的支持配合,工贸公司如同一个插在外加剂市场里的“楔子”,在平抑市场价格,规范使用数量,提供配比数据,进行现场支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统计分析,自工贸公司进入全局外加剂市场以来,每年可节约成本5000余万元,消除了外加剂在价格、服务和使用过程中的种种乱象,也彻底改变了企业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下面,我将这几年在外加剂材料采购和管理中的工作心得体会,与大家做以介绍和分享。
  一、外加剂性能特点和与之产生的工作乱象
  在外加剂的各类产品中,我们企业主要以使用减水剂和速凝剂为主,减水剂的主要作用是减少用水量,减少水泥的用量,提高砼强度和使用寿命。在使用中,减水剂母液进入施工现场后,还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材料、不同标准,经过试配、检测、再生产复配出适应本工程项目的“专用”减水剂后才能使用。而其中关键程序“试配”主要是由减水剂供应商调试完成的,在供应过程中减水剂的选择与增减,掺量控制或改变,每个环节都关系到单价、数量、成本及质量等问题。由于各项工程所用的混凝土原材不同,现在还没有哪一个项目使用过的减水剂能够拿到另外一个项目可以直接使用,就是同一个项目,前期能够适用的减水剂由于原材中途发生变更,也会导致减水剂必须要重新进行试配、检测和复配。这就是外加剂在供应与使用方面有别于其它材料的特殊性。因为其特殊性,在采供过程中也伴生出种种陷阱和名堂。
  一种现象是在投标过程中,一个公司拿着多家的企业资质参加投标,无论是平均价中标还是最低价中标,基本能够做到十拿九稳。中标后任何条件不讲直接进场供货,待半年后,打报告调价,理由一般是由于原材料变化造成减水剂成本增加,而这时正值施工正常阶段,如果清场再引进,则须重新做配比,按照规定配比做出再进行检测的时间需要78天,停工所带来的影响和损失巨大。因此,在以往对方抓住我们这个软肋,并且能够屡试不爽。
  一种现象就是在材料供应过程中,如果供应商想提价,就会采取各种办法和找出各种理由来“加大掺量”变相提高产品价格。掺量是指减水剂与胶凝材料之比,掺量愈大减水剂的使用数量就愈大。为了提高单价,供应商往往采取这种办法从中盈利,如果我们发现提出并制止,对方同样会以材料特殊只有加大掺量才能解决混凝土的和易性等理由进行辩解,如果我们不同意,对方同样还是以停供走人来要挟。
  还有一种现象是由于外加剂产品存在二次生产复配环节,使得其产品的真正成本我们不得所知,不像其它建筑材料的价格那样的公开透明,而且由于每个项目的地材不同,造成外加剂制造成本也不同,使人眼花缭乱,不得要领。
  二、我们在外加剂集采管理工作中的做法和体会
  我们认为:认识和解决问题应该坚持辩证思维,一分为二看待。称职的材料员必须具备两个业务条件,第一个条件是要通晓掌握各类物资的属性和特征,知道价格涨跌的原因和应对措施,第二个条件是要有对市场的操控能力,按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实施合规采购,熟悉各项材料的市场运行规则。但实现第二个条件则必须是以第一个条件的成立为前提的。由于外加剂的特殊性,在供应链条和服务环节方面存在着许多的不确定性,且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这就要求公司必须要组织一支自己的、集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外加剂供应队伍,这支队伍不仅能够为我们提供合格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还能随时向公司报告前沿的动态和产品信息。工贸公司2012年开始从事混凝土外加剂业务,进入局内外加剂市场也就成了必然的选择。
  为了将上述的指导思想变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有效地推进外加剂采购管理工作,公司分管领导带领我们多次到工贸公司专题调研,建立限量限价内部合作机制,通过畅通执行管道,流程和标准等方面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办法。
  2014年元月,公司下发了《外加剂内部采购供应管理的八条规定》,第一次以文件形式明确工贸公司参加集团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竞标和前期配比工作,充当预备队随时进入,防止中标单位中途涨价,业主不进行投招标的项目由工贸公司直接供应。
  2014年11月,公司下发了《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485号文件对外加剂实行限量限价管理,明确了减水剂限定单价4000元/吨和限掺量1.0%。
  2015年8月,公司下发了《关于明确直托管项目物资采购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有些项目部未经许可,在临供阶段使用除工贸公司外的外加剂做了明确规定,提出今后对于发生的此类问题相关部门和个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6年4月,公司下发《关于下发集团公司外加剂内部限量限价临时供应合同的通知》,针对外加剂使用中一些单位只注重价格不管使用数量的问题提出要求,以保证材料成本的真正降低。
  通过几年的清理整治,公司外加剂项目的采购管理环境大为改善,托关系打招呼要入围一局外加剂市场的现象基本没有了;突破限价减水剂卖到五六千元一吨的合同再也没有签订过;以停供为手段逼我们提价的难堪场面现在已经彻底杜绝。
  三、今后工作的重点和努力方向
  1、争取外加剂供应的全覆盖。2019年通过工贸公司内部销售外加剂共约1.5亿元,而数据显示,全局当年外加剂消耗7.9亿元,外加剂的集采推进和降本增效工作仍有较大空间。
  2、大力推广无碱液态速凝剂的应用。现在许多项目甲方强制要求使用无碱的速凝剂,目的是提高初支强度,减少喷射混凝土回弹,保护作业人员,工贸公司的产品均符合国家的检测标准,现场反映良好,因此我们有责任让这样的好产品尽快推广。
  3、治理整顿的工作依然繁重。随着工贸公司外加剂业务逐年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也在不断扩大,有些供应商为了利益,处心积虑要挤进公司内部市场,下一步会在效能监察工作中认真清理,绝不容许此现象泛滥。(作者为中铁一局成本管理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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