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五年来,全公司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高质量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落实落地,见行见效,持续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和职工高品质生活。
五年来,引领和推动了企业高质量发展实践。中铁一局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全面落实新质生产力要求,迈向数智升级、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快车道。连续两年被国务院国资委授予标杆“双百”企业。连续七年入选陕西百强企业前十名,其中2025年位列“陕西百强企业”第七名,企业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发展局面。
五年来,巩固和拓展了企业民主管理品牌。职工每年对厂务公开进行评价,满意率95%以上。2023年中铁一局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称号。2家单位荣获省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称号。2家单位荣获“陕西省厂务公开职代会五星级单位”称号。
五年来,培育和选树了劳模工匠先进典型。我们坚持“培养一批、选树一批、宣传一批、推荐一批、表彰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思路,由工会牵头组织,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形成了集劳模培养、选树、宣传、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全方位、全周期的劳模工匠培育机制。5人荣获省级劳模,3人荣获省级工匠。这些先进人物,成为企业形象和品牌代言人,发挥了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五年来,调动和激发了职工岗位建功热情。组织职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小改小革等活动,全面推动了企业创新创效创誉。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活动18场次,连续两年荣获“中国中铁劳动竞赛优胜单位”。征集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成果859项,创建省级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6个,省级各类创新奖项231余项,有效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本要求
持续构建民主管理工作格局
五年来,我们认真落实陕西省、中国中铁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要求,制定了《中铁一局企业民主管理办法》,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企业民主管理实施细则》,持续完善了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以职工董监事为主要渠道,以厂务公开为主要载体和以协商民主为补充形式的“四位一体”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完善了项目部民管会(职工大会)流程、厂务公开事项清单及具体案例。认真履行工会在厂务公开和制度评审中的职工权益维护职责,明确落实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要决策中的职代会民主程序。切实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力度,直面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营造新氛围。先后有12篇企业民主管理优秀论文受到陕西省总工会和陕西省建设工会表彰。其中,《关于中铁一局职工代表提案落实满意度情况的调研报告》荣获陕西省总工会优秀调研报告一等奖。通过探索实践,基本形成了“党委是第一责任人,行政是第一执行人,工会是第一实施人,纪委是第一监督人,职工是第一评价人”的企业民主管理运行机制。
聚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
持续提升民主管理工作质效
五年来,在中铁一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工会组织紧紧把握“共建共治共享”原则,严格落实“一切为了职工,一切依靠职工,一切发展成果由职工共享”的办企方针,不断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以厂务公开和职工董事监事为重要形式,以民主协商为互补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体系。20家单位相继按时召开职代会暨工会换届大会,600余个单位和项目部按时召开职代会、民管会;培训两级职工代表8000人次,提升了职工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能力。企业职工董、监事高质量履职,职工董事参与董事会事项研究62项,职工监事参与监事会事项研究35项(监事会撤销之前),充分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在建项目部建立了厂务公开制度,注重延伸公开领域,涉及物资采购、协作队伍选用、管理制度和干部选用、先进选树等事项。注重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对重大决策在职代会上进行公开,设立“厂务公开栏”定期公开,企业内网、会议及时公开,增加了公开的透明度,使民主管理由结果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提升了民主管理的综合质效。聚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企”根本原则持续规范职代会建设,保障民主管理依法合规
五年来,我们认真落实职代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主体权责,确保职代会规范化运行。坚持行政工作报告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第五届职代会(代表团长联席会议)先后审议通过集体合同等42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或制度;坚持代表提案“一案一复”,第五届职代会共征集各类提案613条,立案435条,办复率达到100%。1项提案荣获“聚合力,促发展”陕西省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坚持每年在职代会上民主评议领导人员,企业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共有1500余人次接受了职代会民主测评、述廉议廉测评,实现了民主监督成果的有效转化。坚持厂务公开全覆盖,企业及所属25家子分公司厂务公开建制率达到100%。
聚焦“协商民主”根本路径不断完善集体合同,促进民主管理平等协商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平等协商《集体合同》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性保障。每年职代会前,中铁一局工会都与行政进行平等协商,及时把职工关切的事项写入《集体合同》。同时,在子分公司推行普遍建立职代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在工程项目部普遍建立民管会和签订共保合同制度,构建了比较完善的“中铁一局——子分公司——项目部”三级企业民主管理体系,《集体合同》通过率100%。确保“一年由项目行政与工会签一次《共保合同》”“一年至少召开一次项目部职工(代表)大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坚持每年至少一次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及时督促整改落实。通过加大检查结果运用力度,倒逼责任落实。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充满新期待。让我们持续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切实发挥职工主力军作用,团结引领广大职工群众艰苦奋斗、团结奋斗、不懈奋斗,精准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和职工高品质生活,为企业“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开好头、起好步,为接续谱写“百年一局”建设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铁一局工会供稿)